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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0-7-29 16:14:0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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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讨论及其完善
陶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430071)
摘要:文章从公允价值定性上以及会计应计利润的定量上来说明我国应该继续推行公允价值的计量。对如何有效正确的使用公允价值会计准则,文章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相关性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487(2010)11-0151-02
1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
会计核算的每一环节或过程都强调如实反映,本质而言,财务会计首先即是以反映职能而存在的一个管理系统。
会计必须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真相是人们创造会计这种方法时就赋予它的基本使命,力求并保证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事实,是会计的基本特征。若要求会计实现超出单纯如实计量的目标,将使会计失去可信度,从而影响会计自身存在的价值。所以,只有会计信息能够如实反映主体的客观经济活动,会计才具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才能进一步去显现它的监督职能和更好地为决策服务。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看,也只有高质量的如实反映的会计信息才能有效地减少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减少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实现良性的公司治理。如何使会计准则得到有效的应用,如何客观地评价代理人的业绩,均有赖于如实反映的会计信息。会计的如实反映观贯穿了各国会计准则或概念框架制定的全过程。如实反映也应是我国会计规范的一贯要求。
2现行会计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的确产生出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
(1)市场有序性与公允价值讨论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FASl57)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假设将一项资产出售可收到或将一项负债转让应支付的价格”。这个最新定义假设所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存在着一个有序的交易市场,但次贷危机表明,市场并非永远都是有序的,这时在面对对公允价值的疑问的时候,我们是否坚持使用及怎样使用。
(2)资产流动性与公允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公允价值的确定有三个层次。首先,活跃市场中的成交价就是公允价;其次,如果在一个活跃市场中没有相同产品的成交价,与其相类似产品的近期可观测到的成交价也可认为是公允价;最后,如果上述两个层次的价格都不能获得,则需要通过估值模型计算有关产品的价值。但次贷危机中的抵押债券(ABS)和债券担保凭证(CDO)由于信贷萎缩大都变成了流动性缺失的金融资产,在金融市场急剧动荡的环境中,一些证券评估机构在短时间内经常调整同一家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当市场巨变和信贷萎缩导致次债相关产品从第一或第二层次掉落至第三层次时,FASl57未能就这种情形下如何确定公允价值提供技术指引,导致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差距很大,这应该是我们国家在引入金融衍生品后,会计界首先考虑到的问题。
3定量上讨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非金融企业应计利润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统一规范200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订)”发出“为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07年年报中,除了按照新准则披露2007年的会计信息外,还要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七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以下简称“第七号规范问答”)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调整后的上年同期利润表和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根据第七号规范问答的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上年同期利润差异调节表,分项列示对上年同期利润表的追溯调整情况。根据这一规定,在2007年年报中公司需披露2006年按照新会计准则的利润表数据。这使得2006年的上市公司同时具有按照新旧准则编制的利润表。以此为样本比较新旧准则,可以克服以往准则变迁研究中很难控制公司质量、经济环境差异等因素的缺陷,因此选取2006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中同时具有新旧准则下会计盈余数据1211家企业为样本。数据来源为WIND数据库。表1是对样本公司财务状况的描述性统计。样本总资产均值为29.02亿元,中位数为14.4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6.00%,中位数为6.12%。当年经营现金流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值为6.81%,中位数为5.62%。表1还报告了样本公司新旧准则下的利润情况,旧准则下的净利润均值为0.98亿元,中位数为0.33亿元,最小值为亏损18.39亿元,最大值为盈利68.45亿元,新准则的净利润均值为1.29亿元,中位数为0.39亿元,最小值为亏损16.62亿元,最大值为盈利87.60亿元。新准则对旧准则的利润调整均值为0.30亿元,经T检验,在1%的水平下显著大于零,中位数为O.03亿元,最大正向调整(调增利润)幅度为86.73亿元,最大负向调整(调减利润)幅度为4.83亿元。可见至少在2006年。新准则对利润的平均影响是正向的。
根据Collins和Hribar的观点,在计算应计利润方面,使用现金流量表法要优于资产负债表法,因而使用现金流量表法计算应计利润额,即新旧准则下的净利润减去当年的经营性现金流。新旧准则下应计利润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值为-4.44%,中位数为-3.41%,新准则下应计利润占总资产比重均值为-2.01%,中位数为-2.98%,新旧准则应计利润差异的均值为2.43%,中位数为0.22%,经均值检验和非参数检验,均在l%的水平下显著大于零。
我们借助Dechow和Dichev的模型检验应计利润降低现金流噪音的功能。
DIVt=β0+β1CFOt+β2CFOt-1+β3CFOt+1+Σβ1CTRL1+ξ其中,DIVt为本期的应计利润,CFOt为本期经营性现金流,CFOt-1,为上期经营性现金流,CFOt+1为下期经营性现金流,CTRL为控制变量。我们主要根据修正的Jones模型,引入控制变量来控制除现金流之外其它可能解释应计利润的因素:(1)用企业上年总资产规模的倒数(1/TAt-1,文中表示为1/TA)控制资产规模;(2)用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PPEt/TAt-1文中表示为PPE)来控制折旧等非流动性应计利润(转回期间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应计利润),因为在Dechow和Dichevt模型中和现金流量相关的仅仅是流动性应计利润的部分;(3)销售收入的增长也可能引起应计利润的增长,由于管理层可通过赊销方式操控销售收入,因此我们使用剔除应收账款增量后的销售收入增量(△REVt-△RECt)/TAt-1,文中表示为GSALE)来控制这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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