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合理不过的,因为他们将拥有几乎1样多的顾客,赚到几乎同样多的利润。然而,小贩都是具有“个人理性”的,只要手段合法,总是希望自己的生意尽可能地红火,至于其他的生意好坏则不是自己的事。出于这种理性,小贩甲会产生如下想法:如果我将摊位从- 处向右移至A点,那末A点与 点的中点不再是0点处,而是位于0点右边的B点。这1移位,甲将从乙那儿抢走线段[0,B]内的顾客。同样,乙也不会原地不动,作为1个“理性”的商人,他也应该想到将自己的摊位向左移动以争取更多的顾客。于是乎甲乙斗智博弈的结果将使他们的摊位设置在0点附近,他们可能相依为邻且相安无事地做他的矿泉水生意,也可能时常相争而大打出手。而在n人博弈的场合中,就可能出现“位置”上的群聚和混乱,比如运动式的重复建设、堵塞及争抢座位现象等。
第4,公共组织效率缺失。集体行动如果没有很好地进行组织结构的设计和组织制度的建构,那么公共组织就会成为“大锅饭”的温床,“自利性”就会腐蚀“公共性”。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盲目追求“1大2公”,农村的集体经济普遍采用“3级所有、队为基础”、“政社合1”的人民公社制度,实行集中劳动和集中经营,评工记分和按工分分配的制度。这种过于单1、过分集中而又平均主义的体制严重压抑了农民的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同时,公共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实行集就业、保险、福利3位于1体的劳动制度,分配上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这种状况使得“搭便车”行为广泛存在,某1个体不付出劳动成本同样也能得到其他投入劳动者相同的收益,如此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使得许多人怠工、窝工,农村集体与国营企业效率不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企业制度的建立也就大势所趋了。如今,在1些公共组织里面,既存在相当多的损公肥私现象,拿私人的发票往“公家”户头里报销;又存在着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的现象,整天巴望着有人会把事情干好,“1杯茶,1枝烟,1张报纸看半天”,结果组织效率和效益大打折扣。管理者抱着“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多1事不如少1事”的心态,致使前来办事者10天半个月还办不好。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冗员充斥、议而不决,凸现集体行动的复杂性和艰难性,公共组织效率和价值丧失殆尽。
第5,公共政策执行失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政策执行中长期存在着的1种普遍现象,具体表现为“你有政策,我有对策”——替换性执行、“曲解政策、为我所用”——选择性执行、“软拖硬抗、拒不服从”——象征性执行、“搞土政策”——附加性执行。[11]个中原因除了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的矛盾、公共政策本身的缺陷、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利益驱使之外,集体行动的逻辑也是主要因素。1则你有你的政策、我有我的行动,理性的算计使得自己只顾追求最大化利益,于是乎公共政策成为1纸空文,没有人去执行;2则公共政策利害相关人的“搭便车”行为,对于受益型政策的执行,希望别人能“示范”,对于受损型政策的执行希望自己能侥幸逃脱损亏,于是乎公共政策长期得不到贯彻执行;3则在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中成为袖手旁观的“他者”,比如某人对于组织中——管理者的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但作为“清者”睁1只眼闭1只眼,期冀有1天有人能检举揭发,结果大家都是这种心态,于是乎照样“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无论是反腐政策,还是政策反腐皆成“空中楼阁”!在执行过程中,公共政策低信任度运行,需要相当高昂的交易成本去维系;同时,公共政策执行责任不明确性和责任隐匿性,使“集体责任”等于“没责任”,政策出了问题,不知道找谁去解决……执行当中的“静态阻力”——不合作使得公共政策失效或者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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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体行动困境的治理路径
美国新制度主义学的主要带头人之1印第安纳大学教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建构了公共池塘资源(the common pool resources)模型,从和实证的角度阐述了运用非国家(集权)和非市场(私有化)的解决方案解决公共事务的可能性,认为“利维坦和私有化,都不是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灵丹妙药”[12],“人类中大量的公共池塘资源在事实上不是依赖国家也不是通过市场来解决的,人类社会中的自我组织和自治,实际上是更为有效的管理公共事务的制度安排。”[13]她的制度给予集体行动困境的解决或公共管理危机的克服颇多启示,她的自主治理框架对现实公共事务管理有着相当积极的意义。但我们不能因为反对利维坦(不受制约的中央集权制度)和私有化,而忽视国家和市场的力量之于公共事务危机克服的作用。我们认为,集体行动困境的解决或公共管理危机的克服可以通过如下的政策配置或制度安排来达到目的:
第1,产权明晰,责任明确。不论是“公用地”,还是“公共池塘资源”,其占有与使用的边界必须清楚地规定,有权从“公用地”或“公共池塘资源”中提取1定资源单位的个人或家庭必须予以明确规定。公共资源的使用必然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定性,并确定负责任的提取方式,以使公共资源可持续。边界的不清晰和非确定性,只能使公用资源过分提取直到耗竭。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提供也要落实到事、责任到人,否则无人负责,1片混乱,公共产品供给势必短缺、公共组织效率势必缺失、公共秩序无法安排。在产权不能够得到明晰界定的情况下,短期行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在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由于很多农民1开始担心这种政策不长久,因此他们的行为方式是试图在短期内穷竭地力,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而不注意田地的保养与维护,不考虑田地的可持续耕种能力,这时,他们基本上是把田地当作公地来看待。但是,1旦他们相信这种政策会长久地持续下去,他们的行为方式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他们就比较注意维护土地的长久耕种能力了。[14]公共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企业制度,即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明确界定公共企业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使所有权关系清晰和具体化,不会改变国有资产的归属;同时所有者(出资者)同企业经营者有各自明确的权利和责任,这样国有资产不致流失,又可保值增值,也提高了公共企业竞争的活力和市场的效率。
第2,市场交易,降低外部性。公共物品的消费是非排他的和不可分割的,我消费,你也消费,我付出成本进行消费,你不付出成本也可得到同样的消费,这表明正外部性的存在。“公用地”过度使用,我要得到最大利益,你也要满足最大利益,于是资源耗竭——负外部性出现了。为了降低外部性,使收益与成本对称,对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提供引入市场交易的办法就无法避免了,比如对公用水资源使用者实行收费等。以堵塞现象为例,假如人们以某种形式为使用道路付费的话,情况会有所改善的可能性。这种货币价格将导致较少的行驶——1些人合伙使用汽车,另1些人利用公共
交通工具,还有1些人也许在家里使用与工作单位连续的机终端远距离工作而根本不用到办公室。行驶的减少将减少塞车,因而维持了继续行驶者的时间价值。由于“第1,在道路上行驶的货币价格太低;第2,司机用于交通的时间的价值必须用于配合旅行的需求量”[15],因而交通阻塞大量存在。又以环境污染的外部性为例,在现行的管理安排中,大都是采取由政府征收排污费的办法来解决。从1定意义上来说,政府的存在和职能就是为了解决外部性的,但是,这1命题的逆命题却不成立,即不是所有的外部性问题都只能由政府来解决。[16]在原有制度安排下,企业虽然是排污和治污的主体,但却处于被动的地位,只要达到政府规定的污染排放标准,就没有激励再进1步治理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而2001年9月开始的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的“2氧化硫排污交易制”首先在山西太原市26家企业试点,首开了国内排污权交易之先河。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企业取得了排污权交易的利益,就有了积极参与污染治理和排污权交易的巨大激励,从而达到治理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第3,沟通协调,自主治理。无论对于公共产品的供给,还是公共政策的执行,都少不了协商机制和契约机制。没有协调就无法达成公共事务管理的契约,也就无法形成公共管理的秩序安排。同时,有了契约和规则,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就建构了公共组织,就可以开展“多中心治道”(polycentric governance)和进行集体公共选择。以湘南C村为例,该村属山区,灌溉由雨水积累的山塘提供,干旱时节每年都要发生因水问题的冲突甚至械斗(如同电影《老井》影像)。因为存在“搭便车”的情形——不付出劳动享受收益,有的村民把别人田地里的水灌溉到自己田地,有的成天霸占灌溉水,直至最后有的村民干脆把山塘的水还未到枯水季节就把它放干了。于是,为了避免集体行动的混乱和无序,提高集体收益,村民自发地召开了灌溉水管理大会,选举了“灌溉管理委员会”,形成委托——代理机制,“管委会”(代理人)薪酬由村民支付(按人头每年每人2元)。在“管委会”的安排下,每人每亩灌溉2小时,并对违规者进行惩戒——罚款50元并取消灌溉时间2小时。在这次大会上,还对村里其它公共事务进行了安排,形成了“乡规民约”。村民的沟通机制和契约安排,铸成了村民的自主治理,有效克服了因“不合作”所导致的非良性外部成本的增加。
第4,理性激励,合理监督。如何要求集体中的行动个体去为集体作贡献呢?如何促使集体中分散的个体形成“组织合力”从而发挥“1+1>2”的组合效应呢?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使行动个体所在的集团具有越来越强的相容性,达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目的,必须解决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为此,奥尔森教授
设计了1种动力机制——“选择性激励”(selective incentives),这种独立的和“选择性”的激励会驱使潜在集团中的理性个体采取有利于集团的行动。同时,“激励必须是‘选择性的’,这样那些不参加为实现集团利益而建立的组织,或者没有以别的方式为实现集团利益作出贡献的人所受到的待遇与那些参加的人才会有所不同”[17]。选择性激励要求对集团的每1个成员区别对待,赏罚分明。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为集团利益的增加作出贡献的个人,除了使他能获得正常的集体利益的1个份额之外,再给他1种额外的收益,如奖金、红利或荣誉;而惩罚就是制订出1套使个人行为与集体利益相1致的规章制度,1旦某个成员违背,就对之进行罚款、通报批评或开除乃至法办等。[18]比如,对清洁型企业实行减免税,对污染型企业课以惩罚税;对遵纪守法企业给予奖励和荣誉,对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施以重罚乃至重刑;对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对窝工、怠工的职员给予罚款乃至开除,劳动绩效与个体利益挂钩,实行按劳分配等等。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以公共池塘资源模型为例建构了长期持久灌溉制度的设计原则,其中“分级制裁”与奥尔森之“选择性激励”有异曲同工之妙。她认为,“制度激励”(institutional incentives)是“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必要条件,实施“监督”和“分级制裁”是必需的。其目的是“(1)防止那些想破坏规则的人;(2)使准自愿遵从者确信其他人也遵从”[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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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余逊达等译)[M].上海:上海3联书店,2000.11.
[7] 参见CCTV-1今日说法.涟水河上的黑势力[EB/OL],2002-05-09.又及http//www.cctv.com,2002-05-09.
[8] 参见黄广明.遇真宫大火拷问武当山[N].南方周末,2003-01-29(6).
[9] [美]丹尼斯·卡尔顿,杰费里·佩罗夫.产业组织 (上册)(黄亚钧等译)[M].上海:上海3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169.
[10] 参考施锡铨.市场若干现象的博弈分析[J].新华文摘,2000,(5):43.
[11] 参见陈振明.政策[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98-299.
[12]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余逊达等译)[M].上海:上海3联书店,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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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周方银.国际问题数量化分析:··模型[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1.114.
[15] [美]罗杰·理若·米勒,丹尼尔·K.本杰明,道格拉斯·C.诺斯.公共问题经济学(楼尊译)[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99.
[16] 张曙光.排污权交易:国内环保制度的重大创新[J].经济学家茶座,2001,(7):56.
[17]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M].上海:上海3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42.
[18]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M].上海:上海3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6-7.
[19] [美]迈克尔·麦金尼斯.多中心治道与(毛寿龙译)[M].上海:上海3联书店,20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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