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如何叩开文化创意产业的大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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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2010-7-29 16:10:4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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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如何叩开文化创意产业的大门
一、电视与文化创意产业
1.电视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部分
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国家级战略首次出现,是在《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并在之后得到普及。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迄今为止国家还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各地已经根据实际情况对文化创意产业做出不同的分类。2006年,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国内首个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将文化创意产业定义为“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①。根据这一定义,可以将文化创意产业分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设计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旅游休闲服务、其他辅助服务等九大分类体系。其中,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设计服务、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已经成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四大主体行业。
可见,电视业作为文化内容开发的重要环节,承载着国家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任,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部分。
2.电视对整体文化创意产业的带动力强大
电视处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前端,且声像具备、覆盖面广、渗透性强,对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电视作为强势媒体,掌握着主流话语权,其无法比拟的影响力可以波及社会各个行业,也是整合泛文化创意产业资源的最佳推手。把优秀的文化创意内容,通过电视进行播出与推广,能够更加有效地实现其核心价值,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助跑增速。
电视产业链贯通“创意——设计——产品——市场”各个环节,能够最大限度延伸文化创意产业链条。
以电视产业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为例,在美国,迪士尼公司从“蒸汽船威利”起步,到拥有“全球最著名动画角色”:“米老鼠与唐老鸭”,逐渐孕育出内涵丰富且富有创造力的“迪士尼文化”,成就了遍布全球的迪士尼乐园。创始于英国的著名电视节目《谁想成为百万富翁》播出后反响热烈,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争相购买其版权,美国ABC公司在引进和播出后,该节目更是成为其历史上赢利最高的电视节目,总收入达10亿美元。同时以该节目为“由头”制作而成的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进一步把电视产业延期(总第247期)伸到了极致。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也是充分挖掘电视节目产业链的一个成功典型。易中天、于丹等学术名家走出课堂,走上电视,为受众“建构时代常识,享受智慧人生”,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随着相关书籍、音像制品的畅销,《百家讲坛》成功开创了一条“学者经济”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条。未来的电视媒体,完全可以更加全面深入地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设计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旅游休闲服务、其他辅助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各领域进行开拓。
二、电视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1.电视产业功能属性定位模糊,产业化程度不高
电视一方面是科技附加值和文化附加值很高的产业,需要充分发挥其产业优势,追求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其较强的渗透性以及辐射力也会对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产生极大的影响,社会效益同样不能忽视。
相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其他门类,电视媒体肩负了更多的“喉舌”职能,因此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影响了电视的产业化进程,阻碍了电视产能的释放。电视产业是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系统的一个重要齿轮,其低下的产业化程度,不仅对其他相关门类的产业化运作造成一系列连带效应,还会给文化创意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
2.内容创意能力不足,电视原创节目贫乏
文化创意产业最核心、最本质的是创意。它需要通过原创性激活传统文化,使其发挥产业的功能。然而,我国电视节目的创新能力不足,电视创作人才缺乏,导致千篇一律的节目样式,似曾相识的节目内容天天在荧屏上重复着,电视节目同质化已成痼疾。近期湖南卫视新推出的大型互动交友节目《我们约会吧》引起收视狂潮,然而好景不长,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紧随其后,收视率压倒前者,荣登黄金时段收视率冠军宝座。两台交锋,似乎预示着新一轮的节目跟风现象即将出现。交友节目重返湖南卫视舞台,不妨与十多年前的同类节目《玫瑰之约》作个对比,虽然多了一份新鲜与创意,但还是上演着一场“旧瓶换新酒”的老戏,而且还是从外国高价引进的版权,可见中国电视原创节目的极度匮乏。
文化创意产业本身是有创造力的产业,需要广泛地系统化创新。然而在我国媒介发展相对滞后的情况下,电视节目原创性匮乏,无法培育出令创意文化开花结果的肥沃土壤,这将不利于电视产业发挥主导作用,完成文化创意产业的历史性巨变。
3.电视传媒集团实力不强,未形成规模效应
文化创意产业是以科技为支撑,以文化为动力,以经济为基础,以资本为保证的高端产业,众多文化创意企业是其产业链中的市场主体,只有企业做大做强,产业才会兴旺繁荣,特别是电视传媒集团,在创意资源、渠道以及受众关注度等各个方面都拥有巨大的优势,应是所有文化创意企业中的绝对主力。但是我国电视传媒集团的组建,大多不是市场规律的作用,而是源于行政命令的强制组合。因此,台与台之间文化与经营体制不能有效地相互融合,各种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加之传统体制的束缚,造成我国电视传媒集团合而不一、大而不强的局面。此外,电视资源高度的“自然垄断”形成一个坚固的行业壁垒,使电视集团对业外资源和资本吸附力减弱,进一步限制了电视传媒集团的发展壮大。中国电视传媒集团的微弱力量,使其无法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实力,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全面成长。
4.电视节目版权输出欠缺,国际市场份额较低,缺乏竞争力
近年来,中国对外贸易连年顺差,但在国际文化贸易领域却存在严重的逆差,且输出范围小,输出类别相对单一,因此难以在国际市场中占据优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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