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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特征的丧失与男权意识的流露———对唐代小说中女性形象的批评

更新时间 2010-4-25 12:13:21 点击数:

    自我特征的丧失与男权意识的流露———对唐代小说中女性形象的批评
潘晓生(济南大学文学院,济南250022)
  摘 要:唐代小说中的妇女形象是被男性观照的对象。是男性欲望的载体,是男性狂热世俗欲望的真实而自然的流露,是唐代文人灵魂的生动记录。她们真正的身份———女性,得不到实在的确认,“失语”状态始终伴随着她们。无论以何种面目出现,从本质上她们仍然是被男性权力话语驱使的对象。
    关键词:女性主义;神女;怨女;男性化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152(2010)02-0030-05
  用源于西方的现代女性主义批评来分析唐代小说中的妇女形象,追求的是一种超越时空的观照。
    从为人们所熟悉的形象中找到今天的读者可能有的新感受,不是人为地改变过去的一切,而是更深入地把握原有现象的本质;从现在可能有的认识水平上去透视那些形象中积淀的文化意义,找出她们能够告诉我们而以往却未被我们意识到的内容。正如戴锦华所说:“真正的女权主义文学和艺术批评,重要的在于提供一种女性视点,用女性视点去解构文学中的男权主义文化中心的存在和整个男权社会的权力机构。在这个观点引发下,所有的作品都是我们批评的对象,特别是男性作家的作品更是我们批评的对象……实际上,女权主义批评可以对一切作品进行分析。”[1]出于上述考虑,我们进入到唐代小说的解读之中,重点关注那些曾引起各种评论的女性形象,希望能从那些光彩照人的仙女、沦落风尘的女性和被称为女侠的人物形象身上挖掘深藏的传统文化的基因,看看她们是像有的论者所讲的是“女权强化过程中对妇女形象的一次重塑”[2],还是“女性形象‘自我’的空洞化”[3]6的一贯表现。
    唐代小说中的妇女形象丰富多彩,地位、身份、性格、遭遇各不相同,在形象里寄寓的作家的主观思想情感也有一定差异。但从中折射出的作者的道德观念、思想意识、文化传统却有着很明显的共同性。
    无论是超凡脱俗的神女仙女,还是世间凡女,都是现实生活中作家意识的产物,都受制于特定的文化背景;并且因其创造者皆为男性,所以又都是从男性的精神世界中产生出来的,是被男性观照的对象。这也成为我们分析问题的一个基本立足点和出发点。
    由于在漫长历史中形成的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也由于男性自我意识不可避免的偏颇,必然会影响对两性关系的认识和把握,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将一方置于“中心”,而将另一方置于“边缘”的状态。在唐代小说中,这一点突出地展现在作者的主观意识和艺术表现上。因而具体到作品女性形象的塑造上,就形成了不管是何种女性,都不可避免地成为男性意愿的表现,成为他们喜爱与厌恶,欣赏与排斥,收留与驱逐的物件,成为散落在男性的田野上的小花野草。这一基本评价是为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诸因素所规定的,是为至唐代为止的历史延续性所规定的。唐代社会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所谓“女权的强化”①只是一种表面现象,而实质上“女人仍然是女人”。
    一、圣洁与凡俗
在唐代小说所塑造的妇女形象中,仙女或神女占了较大比例。众多作品生动细腻地描绘了这些超凡脱俗的女性形象,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像后土夫人、太阴夫人、洞庭龙女、织女等都被刻画得明丽动人,具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在她们身上几乎集中了人们通常认为女性应有的一切美好的东西:美艳绝伦的外貌,温柔贤惠的品行,风流多情的气质,雍容高雅的举止。更为可贵的是她们没有门第偏见,常引地位低下的书生为平生知己,甘愿下嫁,对他们真挚相爱。对所爱的男性她们只知奉献,从没有任何索求。相反在她们帮助下,原来的贫寒书生或能身居高位,或能富甲天下,或能得道成仙。无一例外都成为人生的幸运儿。孤儿许生(《广异记》《汝阴人》)由于遇到了中岳南部将军的女儿,生活境遇为之一变,有了宽阔华丽的住宅和无数的金银绸缎,恰如他自己所言:“鄙夫固陋,蓬室湫隘。不意乃能见顾之深,欢忭并交,未知所措。”仿佛从天而降的幸福让他一下得到了世人羡慕的地位;韦安道(《异闻录》《韦安道》)与后土夫人不期而遇及随后的结合使他不仅得到了容貌美丽、光艳动人的妻子,还得到了世人难以得到的财富和魏王府长史的显赫官位。原来屡试不中的他,借助后土夫人之力轻易地实现了自己的人生愿望;应考落榜的书生柳毅(《异闻录》《柳毅》)与龙女的相识,不但使自己拥有了百万家产,而且因龙女的帮助得以青春永驻,成为超凡脱俗的神仙;另外如织女对郭翰的恩爱(《灵怪集》《郭翰》)、小神女与沈警的缠绵(《异闻录》《沈警》)无不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闻”的令人神往的遭遇。这些圣洁非凡的女性,不同于一般世间女子,她们大都有显赫的门第,非凡的才能,奇异的力量,有的甚至直接掌管一方。富贵的身份使她们从物质上不需要依赖她们相遇的男性,而常常是给予这些男性莫大的资助;她们不必借助丈夫的荣耀,因为这荣耀往往是她们给带来的。
    像后土夫人(地母)权利大到可以支配人间的皇帝,连则天皇后也对她毕恭毕敬,“所服御饮馔,皆如帝王之家”,十分容易地就为韦安道安排好了一切。
    其他形象虽然不一定有后土夫人的权势,但也都能力非凡,不费多少气力就改变了自己所爱的男子的命运。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些不受男性的支配,具有自己独立自主的地位,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安排生活中的一切,并且可以操纵自己所爱的人命运的杰出的女性。而且似乎在作品中所描写的两性关系中也起着主导者的作用。以至使她们环绕着圣洁的光环,让人们只能仰视其风采。乍一看,传统的两性关系似乎在这里全部变了样,男尊女卑的状况被扭转,女性地位在社会生活中的强化通过这些仙女神女的行为顺理成章地实现了。然而深入分析我们却发现全然不是这样,一种虚假的表面现象巧妙地掩盖了问题的实质。吉尔伯特和古芭在《阁楼上的疯女人》这部女性文学批评的经典之作中曾指出:长期以来,由于艺术创造被视为是男性的特权,写作被视为男性的活动,妇女在文学中的形象成为男性幻想的产物。[4]因而,要真正把握这类形象,就必须从这类形象的再现角度入手:即首先弄清作品是从谁的角度而写的,形象是由谁的意识来刻画的。法国女性主义批评学派曾援引新精神分析学家拉肯的观点说:妇女是男人的欲望和“他者”,与妇女结合是与他所没有的一切结合。唐代小说中的人仙艳遇的故事,实际上是世俗的男性作家们自慰式的幻想,是其心底欲望泛起的层层波澜。他们通过一个个虚拟的故事来填补在现实中种种不能满足的人生愿望;以“白日梦”的方式调节自己疲惫的心灵。在遇仙的过程中,所有的人生坎坷缺憾一一得到化解,所有的不如意都被幸福的桃色梦想掩盖了,虚化了,升华了。与豪门闺秀结合的婚姻追求,与美貌女子的备极欢昵的性幻想,渴望荣华富贵的生活目标,飘飘然一齐降临到自己头上。美色、钱财、地位、名望、甚至长生不老,皆备于我,心高气盛、踌躇满志而又未必能实现自我理想的士子们此刻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于是幸福的携带者仙女们、神女们,其自身的意义已变得无关紧要。她们只是一个虚假的存在,只是完成某种意愿的工具,是男性欲望的化身。她可以为他带来“他所没有的一切”。或者是郭翰式的和鲜艳明丽、光彩夺目的绝色佳人(织女)的交欢;或者是韦安道式的飞黄腾达;或者是柳毅式的得道成仙。几乎男性的所有梦想在这里都能找到最好的归宿。圣洁的仙女神女就这样与男性士子们的凡俗愿望结合在一起,所以她体现不出社会现实中妇女的生活面貌,因为她不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她也无法代表社会中女性们的真实身份,因为她只是一个虚假的幻想;当她们被涂上仙或神的色彩时,已明白无误地说明了这一点。她们对男性的吸引不仅在于自己的姿色, (当然这也是男性作家们念念不忘的一个方面),更在于她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利益。穷书生卢杞有幸认识了太阴夫人(《逸史》《太阴夫人》),虽然倾慕其美貌,也醉心与天同寿的婚姻,但做人间宰相的愿望更强烈,因而在太阴夫人让其在三件美事中任选一件时,他毅然割断了仙女之恋,选择位居显爵的道路。②这一戏剧化的场景再集中不过地表现了士子们的凡俗。作为记录着作家隐秘心理活动的文学形象,总是或直接或曲折地显示出作家的内心渴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勃兰兑斯讲:“文学史,就其最深刻的意义来说,是一种心理学,研究人的灵魂,是灵魂的历史。”[5]唐代小说中仙女和神女形象的塑造,就是男性欲望的载体,是圣洁的光芒掩饰着的狂热的世俗欲望的真实而自然的流露,是唐代文人的灵魂的生动记录。
    二、怨女与悍妇
唐代小说中还有两类乍一看截然不同的女性形象:一类柔弱多情,悲悲切切;一类则盛气凌人、敢作敢为。前者往往将自己的命运托付给某一自己深爱的男性,而遭遇却多是被始乱终弃;后者对自己的丈夫严密控制,俨然是家庭中的主宰。这就是唐代小说中经常见到的怨女与悍妇的形象。两类形象外表的差别之大,极易使人对其性格处境命运遭遇形成完全不同的认识,以至做出完全对立的解释,并且从中引出对唐代女性命运的不同看法。然而只要深入探究一下,就会发现此种看法是相当表面化的,没有接触到问题的实质。诚如刘娟在评述西方女性主义批评时所言:“妇女形象批评家发现,妇女形象在男性作家笔下形成了两个极端:要么是天真、美丽、可爱、无知、无私的仙女,要么是复杂、丑陋、刁钻、自私的‘恶魔’。肖沃特将这种现象称为文学实践的‘厌女症’和‘对妇女形象的文学虐待或文本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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