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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产权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更新时间 2010-7-12 3:34:23 点击数:


    (二)产权交易监督管理体制需要加强
产权市场作为新兴的重要的要素市场,在自身的业务运作和发展壮大过程中,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操作,促使其健康有序、开拓创新的成长,特别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调查显示,经济发展较快和产.58 PROPERTY RIGHTS GUIDE2010/05产权导刊区域市场地区,政府部门一般通过建立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产权市场的监管体制。例如,上海市通过制定《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上海市国资委是产权交易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产权交易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北京产权交易所依托国务院国资委的政策支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在业务拓展空间上取得了空前繁荣;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归属于广州市金融管理办公室,使产权市场的建设在金融领域独树一帜;杭州产权市场充分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政府职能部门既是市场的管理者,又是市场的建设者,关系协调融洽。省内的产权市场,如省产权市场隶属于省财政厅,南京、镇江产权市场隶属于市国资委,常州、苏州产权市场隶属于市财政局,除苏州采取全额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外,省内其他产权市场皆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虽然隶属关系各不相同,但是都出台了本地的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配套政策,从政策、行政管理角度对产权市场的发展加以管理和扶持。而徐州市的产权市场,行政管理隶属于财政部门,大量的交易业务以及系统综合评价由国资部门监管和指导,导致不协调、交易项目不能及时进场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加以改进。
    (三)部门协调促进产权市场发展需要加强
产权市场是一个系统化的统一大市场,涵盖了土地、房产、设备、农林、技术、环境能源、股权托管、金融PE、项目融资、招商引资等产权交易行为。由于不同部门的分别管理,利益的部门化需要,产权市场呈现分割现象,难以形成相互间的必要沟通与协调、规范建设和规模化的市场运作模式,不利于产权市场的整体有效管理、新的业务品种的创新以及产权交易机构优质服务积极性的发挥,进而影响资本要素市场的统一。因此,有必要统筹考虑产权市场的集中统一管理和部门职能的相互衔接,达到促进徐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目的。
    三、建议
当前,徐州正处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特别是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重大举措,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徐州市产权市场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建设“两大中心”、“三大基地”、“四大产业”的整体目标,通过加快产权市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构建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
    (一)加快法规制度和监管体制建设
建议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的规定和要求,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与做法,结合徐州市的具体实际,尽快制定并出台《徐州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产权交易的范围、交易机构的职责、交易的方式和程序、交易的行为规范等,特别是要明确负责产权交易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的行政主管机构。通过《办法》的实施,规范交易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徐州市产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交易平台和集中统一建设
产权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和资产流动的纽带和桥梁,连接着省内外,拥有强大的信息聚集功能,在信息聚集中可以发现商机,达到资本转移、资产并购和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因此,必须通过投入一定的人财物力,加快构建功能齐全的产权市场信息传送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发挥应有的促进性作用。建议通盘考虑、统一规划、集中管理,亦即凡是涉及产权交易的项目和品种均纳入产权市场平台,实施集中统一管理,改变利益部门分割交易、重复建设、增加费用的现状。
    (三)加快交易新品和业务拓展建设
产权市场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思路的与时俱进和业务的开拓创新。建议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协调工商、银行、国资等部门,对徐州市非上市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托管,通过股权质押,解决中小企业投融资难的问题,并为公司上市、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创造条件;加强与国家级市场的深层次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对接央企资本转移,实施更广泛的招商引资,以推动徐州产业和技术升级。
    (第一作者为徐州市国资委副主任,第二作者为徐州产权交易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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